为落实《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2020第104号)相关要求,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财政与各预算单位上下联动,围绕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目标任务,统一思想和行动,充分发挥相关主管部门摸清情况,掌握实情,建立财政统筹协调机制、主管部门全力配合、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使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医疗收费票据、非税收入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罚没票据等财政票据,逐步实现所有种类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覆盖所有用票单位。紧密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有序整合非税收入收缴系统。
来源:穆棱市财政局
撰稿:杨志宏
校对:赵晓升
一审:赵晓升
二审:于薇
三审:于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