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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申请补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8        文章来源:穆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

按照《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文件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份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标准按照2023年我省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缴纳,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补缴范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对2022年未缴费月份,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

办理流程:申请人(代办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至穆棱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10号窗口,提交补缴申请。提交补缴申请5个工作日后,到宇宙广场附近工商银行缴费或通过手机关注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线上缴费。办理时间:每月1至20日(工作日)均可办理,因每年12月底相关部门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当月的缴费截止日期有可能提前,建议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补费,逾期将无法跨年补缴。

缴费标准:依据国家政策补缴2022年度未缴纳月份的缴费标准,应在2023年度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范围内自主选择。

2023年参保缴费人员请及时关注自己的缴费情况。使用银行卡代扣的人员请及时存款,每月关注扣款情况;使用网上缴费的人员可通过关注黑龙江税务公众号自主进行按月缴费,不用再到社保中心进行登记;使用现金的人员请于12月1日至12月20日持身份证到宇宙广场工商银行一次性缴纳本年度;退休人员缴费请提前1至2个月办理。

咨询电话:0453-8899288


穆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6日                   

来源:穆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撰稿:杨美东

校对:吴迪

一审:杨美东

二审:吴迪

三审:周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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