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警】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返回引导页
部门动态
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四查、三禁售、两落实”工作措施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11        文章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

1月11日上午,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疫情防控暨“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工作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16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部门职能对近期开展的“食安龙江百日行动”七大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并针对近期冬季疫情防控特点,制发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正视问题、明确重点,狠抓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四查”、“三禁售”、“两落实”工作措施,把分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抓实落靠。四查一查“三宝”落实情况。对“三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市场主体首次提醒,第二次停业整顿2日,停业整顿后再次发现执行不到位的责令关停。二查消毒开展情况。查消毒药及器具贮备和使用情况;查消毒是否彻底到位;查消毒记录是否及时认真。三查登记公示情况。查是否建立进口冷链商(食)品进货和销售台帐;查进口冷链商(食)品有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报关单、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查是否完成冷链追溯平台注册;查是否按要求公示“电子追溯码”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查是否认真执行退烧药登记管理要求。四查核酸检测情况。查进口冷链商(食)品落地是否及时报告,是否已经疾控部门进行环境、样品、人员核酸检测,未经检测的要及时统计上报。三禁售一是2020年8月中旬后进口冷链食品无核酸检测证明的禁止销售,2020年11月8日后进口冷链食品无消毒证明的禁止销售。二是2021年1月15日后进口冷链食品无“电子追溯码”的禁止销售。三是进口货物落地未报备或超出应报备时限(有“电子追溯码”或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落地后销售前报备,非冷链货物及国内风险地区所到货物落地后第一时间报备,经核酸检测后方可销售)的禁止销售。“两落实”: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各分局对辖区和监管重点要实行网格化管理,特别是要把经营进口冷链商品市场主体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人,每周必须巡检查1次,确保疫情防控不留死角。落实市场主体责任。要将防控要求向市场主体宣传到位、讲解到位、指导到位,让其知晓主体责任是什么,应该怎样做,达到防疫关口前移、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的效果。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绷紧思想之弦、筑牢责任之堤,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坚决落实好防控措施。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果断处置、堵塞漏洞。要持续抓好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提升监管实效。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密切协作、联动配合,切实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返回列表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