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河长制工作,加强我市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巩固“清四乱”成果,4月13日,市河长制工作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前往小清河入河口,河西堤防,福来村、河西大桥下左岸堤防设置宣传公告牌。
市河长制工作保障中心郑重提示广大人民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耕种放牧。
来源:穆棱市水务局
撰稿:华英男
校对:林志博
一审:代文天
二审:张守文
三审:朱希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