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市所辖各乡镇和社区申请办理残疾人证人员,在市卫健局和市残联指定的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现将残疾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石椿明 2014.10.24 精神 贰级 福禄乡纯盛村村民
张井云 1970.6.22 精神 叁级 共和乡太平村村民
冯建伟 1978.12.5 智力 壹级 牡丹江市阳明区磨刀石镇居民
对上述人员的残疾评定结果如有意见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穆棱市残联当面、电话或发送信件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6日至6月1日
举报电话:3123372
穆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5月26日
来源:穆棱市残疾人联合会
撰稿:赵慧芳
校对:赵青翠
一审:赵慧芳
二审:赵青翠
三审: 周玉萍